示意圖來源:《香港愛情故事》劇照
「媽,能不能跟大嫂商量一下,把那間房子讓給我們當婚房住,我們住半年就成。」小兒子又跟我商量房子的事,估計又是李晶的主意。
其實,我和老徐已經提前把老家的樓上裝修好了,給小兒子當婚房用。
我怎麼可能答應?請佛容易送佛難,萬一婚後,李晶賴在那個房子裡不走,我們又該怎麼辦?
再說,大兒子已經結婚5年,他們也等了那房子五年。雖然吳敏一直說不急著住,但誰不想有個自己的家呢!租房也不是一筆小錢。
說實話,我和老徐手裡目前也有些錢,如果按照吳敏那時的聘金標準,再買間房子,我們也能負擔的起。
我和小兒子商量,能不能讓李晶媽把聘金少要點,汽車也不買,直接買間房子多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