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跟女兒說:「既然你們想再買個大房子,我打算給你們出100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430萬)。
我說:「你們買了大房子,讓寶寶有個更好的環境,媽媽也高興,也算給你兒子投資了。
那天女婿休息,我打算出去買魚蝦,給大家加菜,推開門才想起,忘記拿環保袋,便躡手躡腳回臥室,正巧聽到女婿和親家母的通話聲:
女婿說:「媽,告訴你個好消息,你兒子馬上要買大房子了,寫了我名字的房子,將來你們養老,住著多仗義啊! 現在的房子是媳婦的陪嫁房,又只有兩居室,我才沒讓你們過來住。 錢你們不用擔心,我岳母答應出100萬了,全款買下來也就130多萬吧。 即使借了貸款,我媳婦兒和我的住房公積金就差不多夠扣了。兒子上幼兒園以後,新房子也裝修好,那時你們就搬過來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