盧慕貞:與孫中山體面離婚後,定居澳門,夫死寫文悼念,86歲辭世

2024-05-06     花峰婉     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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盧慕貞:與孫中山體面離婚後,定居澳門,夫死寫文悼念,86歲辭世

「今宵露寒,先生再見!轉身卻是淚水潸然,這似水流年,我們不虧不欠。」

這是後世為盧慕貞寫給孫中山的《再見先生》里的一句,這段歌詞並非出自盧慕貞之手,可它卻無比準確地將她與孫中山離婚時的心境,描摹到了「入木三分」的境地。

孫中山派侍衛官鄭卓和孫科拿著擬好的離婚信找到盧慕貞,是在1915年3月,此時,她年已48歲。

盧慕貞

盧慕貞看了信後,不假思索地叫兒子孫科取過筆,在信上寫了一個「可」字。這個字的最後一筆是一橫,寫那一橫時,她的手微微顫了顫,所以那最後的「封口」一橫,有些往下走,沒錯,那一橫「不平」。

這個「可」字,代表她同意離婚。一旁的孫科和侍衛官都有些驚訝,盧慕貞大約看出來了,於是,她抬起已經因為脫髮而格外光亮的額頭道:

「阿卓,我確實幫不了手,我學識唔夠,更唔識英文,我又纏腳,行走也不方便,我點樣(這樣)可以幫先生呢!」

鄭卓聽到這番話立即紅了眼,他一聲不吭地看著那份離婚理由書上的「可」字,他恍覺那個字在不斷變大……

簽下這個字後,一旦正式手續辦完,盧慕貞與孫中山便不再是夫妻。這一切,是盧慕貞早已預見的。對於這即將發生的一切,她心裡有隱痛,卻並不覺得悲哀。

是啊,「成全」本身便是一件好事。

可是,做好事的人,永遠不會是那個最快樂的人。可說到快樂,過往與孫中山長達31年的婚姻,她又是否真的快樂過呢?這個問題的答案,盧慕貞並不肯定。

與孫中山結婚時,她是個年僅17歲的少女。如當時的多數男女一樣,他們的婚姻是父母包辦。結婚前,他們兩家雖有交往,但他們二人卻並不認識。

真正認識孫中山,乃是在1885年5月26日的洞房花燭夜。蓋頭被揭開時,她眼前的是一個外貌俊秀、氣宇不凡的男子,他正用大而有神的眼睛望向她,那一刻,她覺得全世界只有她和他。

盧慕貞的容貌算不得出眾,她額頭很寬,這讓她的臉顯得有些大,自然地,她原本還端正的五官也因此顯得不那麼出眾了。

盧慕貞並未從孫中山的眼裡看出什麼來,她甚至看不出他第一眼見她時究竟「是悲是喜」。盧慕貞並不知道,孫家人著急給孫中山娶親的背後原因,乃是想通過婚姻「拴住」孫中山那顆不安分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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