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從此以後不會了,那次我們吵架,我拎了行李去新房子,住了3天都沒有回家,更沒有給老公打過一個電話。
直到老公主動服軟,到公司樓下找我,希望我可以回去。我拒接了,我說我可以回去,只是房子即使是婚前財產,作為妻子,難道我沒有住的權利?
我的要求不高,唯一的要求就是讓老公以後吵架三思而後言,這個家裡我也有付出,家務我做,孩子大部分時間我帶,如果他覺得我不配住在他買的房子裡,我可以選擇離開。
老乾點頭如搗蒜,一切都聽我的。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難移,沒過多久我們再次爭吵。這次我選擇了在新房裡住一個禮拜。
不用做家務,不用管孩子,一個人瀟灑愜意,直到老公找到公寓門口,求著讓我回家。
他只知道房子是我朋友的,以為朋友結婚後我在藉助,卻並不知道房子我已經買下。
我突然覺得買房子是我做的最正確的決定,如今有了房子房子,我再也不怕和老公吵架。只要他敢說讓我滾,我立馬麻溜的拎了行李出門離開。
或許正是有了這份底氣,我說話都不在小心翼翼,當我不在擔心無家可歸的時候,老公卻學會了好好說話。
一而再,再而三的離家出走且堅持不回家,讓他意識到,我不再只是說說,他再次和我吵架時,那句滾,再也沒敢說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