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晚上的女婿跟女兒說: 「你爸如果要以後一直在這裡住的話,那我可有幾個要求,你得答應了才行。
第一個要求,要是我爸媽也需要在身邊養老的時候,那就只能把爸送到養老院了,你到時候不要跟我吵鬧,不要說我不給你爸養老。
本來養老的事情就是這樣,咱倆以前也討論過父母養老的事情。
那會說好的是你父母不用擔心,給夠錢就好了,不會接到身邊,但是如今既然出現了這樣的事情。
我也不能讓你爸離開不管,所以咱倆還是商量好這些事情,以防以後又吵架; 第二個要求,你爸都決定住在這裡了,要不就把老家的房子給賣了吧。
咱倆現在也背著房貸,車子也該換了,你爸那房子我記得還是個二樓,環境也不錯,肯定能賣個好價錢,到時候咱倆把房貸什麼的還一下。
也算是減輕生活壓力了; 第三個要求,那你爸給的這十萬塊錢我可拿去孝敬我爸媽了,你別多心,我也是為了讓他們倆心裡舒服點。
畢竟咱們結婚的時候彩禮什麼當初可是說好的,為了讓你爸媽養老,可是現在情況變了,我爸媽又沒辦法搬過來了,那就只能這樣了。」
我聽到女婿的要求說不上過分,但是也沒有那麼的開心,也聽到女兒說: 「回頭跟我爸商量商量,你這要求有點過分了,換做你是我爸的話你能答應麼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