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生氣,這根本不是忍的事。我再問他:我要三個月學不會做飯呢?他打著哈哈轉移話題:到時候再說吧,但是你也做做樣子嘛?
我生氣地說:我沒時間做樣子,更沒有心情討好你媽媽。是我們兩個以後結婚,又不是和你媽媽,你就不能勸勸你媽媽,不要一副什麼都得聽她的架勢。
姜哲反而說:我媽媽也是為了我好,他畢竟是我媽,就是做的不合理,我們也得遷就她。
聽了他這話,我氣得沒說話,轉身自己睡了。
第二天周六,我早早去公司加班,姜哲媽媽給我報的烹飪班我自然沒去,她給我打電話好幾次,我都掛了。
晚上回到家,我還沒說話,姜哲媽媽一副盛氣凌人地樣子看著我說:我給你報的烹飪班你怎麼不去,給你打電話你也不接。
你這態度就是不願意學習做家事,那意思就是以後你們兩人要結婚,也是我兒子做家事?
我也有些生氣地說:家事本身就是家裡的事,兩口子誰時間多誰做,而不是讓妻子一個人做。我們家就是這樣,我爸爸下班了,還要洗衣服做飯。
姜哲媽媽冷哼一聲說:你們家當然不一樣,小門小戶,姜哲考上了公務員,那以後是從政的,自然需要一個賢內助,幫他打理好家裡的事。
你飯不會做,家事活不會幹,以後你們結婚,那怎麼行。我那天已經說過了,你三個月內學不會做飯,那你們兩就分手,我兒子以後結婚是被人伺候的,可不是伺候人的。
我聽了姜哲媽媽這話火氣一下上頭了,質問道:我和姜哲在一起三年,他的吃喝拉撒都是我出錢,就是公務員考試培訓班都是我出錢。
我有賺錢能力,沒有時間。他有時間,沒有收入,我們也算互補,即使我們結婚,我月薪13萬,他的薪水能有我高?
示意圖/CF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