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年時間過去,她從普通服務員變成了餐廳經理,薪水都快比得上我兒子,工作幹得好還有獎金。
而她的性子也越來越暴躁,還經常和我兒子鬧彆扭,這種情況,我怎麼可能放心?全款130萬人民幣(約570萬新台幣)
買的房子,我們借了40萬人民幣(約170萬新台幣),這麼多年終於還完,要是我前腳過戶給他們,媳婦就和兒子離了婚,那我不就虧了嗎?
所以當兒子媳婦又來找我,我還是不同意。 這下好了,連兒子也不解:「您當初說好了,現在孩子都上小學了,怎麼還不同意呢?」
我說:「我每次出爾反爾都有理由,之前是她沒上班不穩定,現在雖然上班了,可是老和你吵架,你倆還能在一起多久?」
媳婦怒道:「我們天天吵架,就是因為您總對我有戒心!一直提防我和您兒子分財產,如果您是我會開心?我遲早會和你兒子離婚的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