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媳的態度惡劣,曉麗氣不過,數落弟媳的不是,弟媳不甘示弱,差點和曉麗吵了起來。這時,曉麗的弟弟回來了,曉麗對弟弟說: 「弟弟,我要給孩子買學區房,把你結婚借的錢還我吧。」
曉麗本以為弟弟會答應,誰知對她說:「那是媽向你借的,你找媽要去。」弟弟的話猶如一瓢涼水澆在曉麗的頭上。 心靈剖析: 借債還錢,天經地義,不管是借別人錢還是借親戚的錢。
能借錢給你的人,都是屬於雪中送炭,這種人值得敬重和交往。當然在借給你錢的人需要錢的時候,你也應該以同樣的方式回饋別人。
曉麗的弟弟借了姐姐的錢,用得坦然自若,在姐姐向她索要的時候,竟然把責任推給母親。這樣的人不守信用,人品不佳。
對於這種人,以後一定要遠離,哪怕是自己的親兄弟。 對於這種不想還錢的人,我想先曉之以情,動之以理。
如果繼續耍賴,逼不得已的情況下,就無需再顧及親情,應該去尋求法律的幫助。希望我的話對曉麗能有所啟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