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父母知道後果時,再想管教兒子,兒子已經不聽他們的話了。 曉麗上大學時不僅學習勤奮,她還心疼父母,利用周末勤工儉學,自己掙生活費。
曉麗大學畢業後,因為她上大學時積攢了一定的工作經驗,加上優異的學習成績,被一家大公司錄用了,每個月薪酬八千。
曉麗一直感激父母給她提供了讀書的機會,她每個月拿了工資,自己只留三千塊錢,給母親寄五千塊錢回去。
02: 在曉麗二十八歲的時候,同事給她介紹了一個對象,名叫周華。周華對樸實無華的曉麗很有好感,曉麗對帥氣的周華一見鍾情,兩人感覺都不錯。
經過一段時間接觸,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。半年後,就談婚論嫁了。 結婚的時候,周華家給了曉麗家十二萬彩禮,曉麗的母親只陪嫁了曉麗一萬多塊錢的嫁妝。
在曉麗結婚不久,母親就用彩禮錢給曉麗弟弟買了一輛十多萬的車。 曉麗結婚後不久就懷孕了,她想自己有了小家庭了,應該以自己小家為重。
於是她每個月把給母親的生活費降為一千塊錢,母親雖然有些不高興,但也不好說什麼。曉麗十月懷胎,生下了一個漂亮的兒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