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我們結婚一直到孩子3歲,這期間,她娘家對我們小家或者說對這個小孩,是沒有花過一分錢的。
我倒不是說一定要讓丈母娘出錢幫我養孩子,我自己也養得起,只是在一些孩子生日這些外婆和舅舅理應有所表示的時候,他們也是一分錢不出。
漸漸的我也心冷了,而在這期間,小舅子一直是在做生意的,賺沒賺錢我不知道,不過陳延倒是三天兩頭的和左鄰右舍提她弟弟很有出息。
可惜她說的這些話,很快就被她媽媽和弟弟親手破碎了。那天她媽媽帶著行李就和她弟弟過來了,我見到他倆的時候都楞了,看到行李更愣神了。
那不是來短住的架勢,那直接是搬家的樣子。後來我才算是明白了,小舅子做生意虧本了,之前陳延的彩禮錢,他媽一輩子的積蓄都搭進去了不說,連家裡的房子都墊進去了。
我很無奈的問,那接下來怎麼辦。丈母娘脫口而出:什麼怎麼辦,你家不是還空著一套房子嗎,我和兒子住那剛好。
你放心,我女兒養的起我們,不會影響你們生活的。這話一出,我不僅震驚丈母娘理直氣壯的要住我家的房子,更震驚她說的她女兒養的起她。
我承認這個時候,我被氣到了,語氣很不好,我很兇的問陳延要密碼,直接上網查了下,發現她結婚後的工資一到帳,就全部轉給了她弟弟。
然後另外一張我每月都會給往裡面存錢的卡,是專門給孩子用的,她也基本上有多餘的就轉給她媽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