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二條規定: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,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,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。
這個規定的意思就是說,五座車坐六個人,一旦被查到會被處以200以上,500以下的罰款,但是不扣分。若是五座車坐了六個人以上,比如五座車坐了七個人,那麼就是超載20%以上,超載了40%,要面臨500以上,2000以下的罰款,超載越多,罰的越狠。
有的人認為,一輛核載5人座的車,坐5個大人,1個孩童由大人抱著不占位置,這應該不是超載?根據相關規定,孩童也按一個載客計算,所以,大人抱小孩兒坐一個座位也算是超載駕駛,同樣要受到小轎車超載處罰。
如果家裡人口多的,買七座車可以保證不超載,不怕交警查。五座車一旦超載,是要被罰款的。
我國的車險分為交強險跟商業險,其中交強險是強制繳納的,為的就是出事的時候,還有保險公司兜底賠償,不至於因為車主沒錢賠鬧出更多問題,擠占警力,影響社會穩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