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著父母對我如此無情,那個時候我開始為兩個妹妹感到開心,我不再覺得她們是可憐的沒人要的孩子,因為據我了解,她們的養父母對她們確實還不錯,最起碼比待在這個讓人窒息的家裡要幸福的多。
弟弟24歲那年,談了一個對象要結婚,說實話,他那個對象我真沒看上,會抽菸會喝酒,整天就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混,跟弟弟是一個德性,一看都不是什麼過日子的人。
他們的事我不反對,也不贊同,最後怎麼樣,完全取決於他們自己,有一天我在吃飯,突然聽到有人在敲門,打開門一看是我那吸血鬼父母來了,進門坐到凳子上張口就問我有沒有存款,我說沒有。
母親說:「你弟談了對象,商量著要結婚,人家女方讓買房子,我們沒存下什麼錢,你們兩口子這邊得想辦法給拿50萬,你弟也老大不小了,好不容易談個,你們就幫幫他。」
老公當時臉色也變了,不高興的說:「媽,我們沒錢怎麼拿,就算我們有錢,也架不住你們這樣要錢啊。
再說了,你們這些年從我們身上拿的錢還少嗎?小舅子他有錢了自己買房,沒錢了就自己想辦法,我們也不是搖錢樹。」
母親一聽怒了,直接來了一句:「那我不管,反正這個錢你們得給,不給我就住這兒不走了,誰都別想有好日子過,你們沒錢,那你們可以去貸款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