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7 只見兒子娓娓道來,媳婦工資7000,每月給岳父母拿2000養老,給她弟弟4000還房貸,剩餘1000塊錢都不夠她自己買化妝品和置裝。
我的工資就得補上,而養家餬口也得花錢,我自己每個月都省吃儉用,才勉強應付得過去,沒跟你們開口要錢。 兒子的話,讓我目瞪口呆。
我們本想著,兒子給孫子換更好的學區房,我們掏空家底30萬,也算是仁至義盡。誰知道,兒子竟然要求我們賣房。 我沒想到,我們不但要養兒子孫子,還得養兒媳婦娘家。
雖然兒媳婦是用自己的工資養她父母,可她的工資花在自己父母身上,我們的退休金就得花在兒子的小家上。 我越想越不是滋味,兒媳婦這哪裡是自己養父母,完全是舉我們全家之力去養她父母弟弟。
想明白了之後,我決定分文不給,也決定收回自己的退休金。 兒媳婦還很不服氣,認為我們自私,直嚷著我們不買房,以後就不給我們養老。
我沒有說話,只是冷冷告訴兒子,讓他們以後好自為之,就別再想著啃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