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拿我自己家兄妹三個來說吧。 妹夫是家中的獨生子,所以在他們有了兩個女兒後,為了拼兒子,妹妹不顧自己是高齡產婦,又懷了三胎。 好在有驚無險,三胎來了一個兒子,妹夫在產房門口就興奮的第一時間打電話跟我報喜。
因為他們在集鎮衛生院生的,我那段時間正好在出差,妻子一個人帶孩子還在上班,也走不開。 不過我特意問妹夫,他們準備什麼時候、定在哪天請客,我好提前安排回去。 得知是做滿月後,我覺得時間充裕。
我本來準備給外甥1000作為見面禮的,結果妻子提醒我道,還是問問弟弟他們隨多少吧,都是舅舅,不能「一口井裡打兩樣水」。 我一聽有道理,所以就撥通弟弟的電話。
我表述清楚自己的意圖後,不等我弟弟說話,弟媳開話腔了,她訕訕笑著說:「我們可不能跟你們有錢人比啊,『麻雀永遠飛不過燕子』,我只準備給400,你們看著辦。」 聽弟媳這麼說,我妻子就接過來話道:「行啊,咱們都隨一樣吧。」
就這樣,我們兄弟倆聽了家裡這兩個女人的安排,在外甥辦滿月酒那天,一家三口都去了,每人隨400禮金。 那天妹妹家坐了十幾桌客人,因為得大孫子高興,妹妹婆婆還給我兒子和侄子每人包了100塊錢紅包。
他們村隨手禮也重,除了糖、香菸,毛巾,還有20個紅雞蛋作為「回籃」,我粗略算算,怎麼著每份也要5、60塊錢,如此一來,我們實際只花了250左右,這還不包括一家三口的吃喝。 所以回去的路上我越想越覺得對不起妹妹。
想當初我上學時妹妹已經輟學回來務農了,可以說我的學費至少她幫了我一半,她每年冬閒去軋花廠扛包掙的錢都交給父母給我打生活費。
後來我偷偷給了母親600塊錢,讓她轉交給妹妹,並且還讓母親替我保密,不能讓弟弟兩口子知道。 想想走動個人情都這麼累,太不值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