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不管我怎麼說,老丈人就是一個勁哭窮,說自己沒錢,讓我找別人去借。老婆雖然和我一起回去的,但愣是一句話都沒有幫著我說,還一個勁讓我回家。我當時沒多想,認為老丈人可能確實沒錢,我看到的是大家撐了一個門面而已。
所以也沒怪老丈人,只怪自己沒本事,讓自己媽媽生病沒錢動手術。 但我看到老丈人和丈母娘到處旅遊,我就知道自己被騙了,旅遊可要花不少錢,吃喝玩樂,住宿啥的,哪一樣不花錢?
而且還不止去一個地方,是好幾個,怎麼看,都不是沒有錢的樣子。明明有錢,我為了我媽去借錢,老丈人卻說沒有,就是故意的,而且我認為我老婆是知道的。
就這樣的老婆,我不離婚還等啥? 這麼多年,我認為我對我老婆和她娘家,沒有任何虧欠,算是可以了。但我遇上難處了,卻得不到任何幫助,這段婚姻,還有什麼意思?
說心裡話,要不是我老婆這麼敗家,我認為家裡不可能沒有錢給我媽動手術,我也不用低聲下氣去求人。但我老婆不能接受離婚的原因,說娘家父母的錢,他們說了算,自己也沒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