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我與齊亮是在北京上班時認識的,作為老鄉兼同事,我倆比別人的關係顯得更親近。 尤其是陪客戶吃飯時,齊亮多次替我擋酒。慢慢地,我覺得齊亮這個人實在又靠譜,便開始了女追男的戲碼。
可齊亮卻認為他配不上我,因為那時我已經是銷售部主管,拿著3萬的月薪。而他只是銷售部員工,並且還是總不出業績那種,幾乎是靠著底薪過日子。 所以,他的生活那叫一個慘不忍睹。
他在五環外的村裡租著房子,每天上班通勤都得3個小時以上,吃著從家裡提前燒好的飯菜,衣服也都是從網上花幾十元買的地攤貨。
男人都是要自尊的,我懂。所以,對於他的拒絕,我也接受。 既然他與我的差距在工作上,那我就努力找補好了。
我開始在外出見客戶時,找藉口帶上他,談成的業績也都算在齊亮頭上。 平日裡,也會偷偷幫他開闢新的客戶。一年後,齊亮的月薪總算達到了2萬,他也答應了我的要求,我們成了男女朋友。
又過了一年,齊亮告訴我,城市壓力太大,這種節奏,他過夠了。他打算回縣城考事業編試試。 我想了想,問他:「我們的關係呢?還有以後嗎?」
他說,等他穩定下來,我們就結婚。 好吧,既然他做好了選擇,我又那麼愛他,當然願意陪他。 沒想到,齊亮還真的考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