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艷的丈夫對此不以為然,因為他一直做生意,手頭寬裕,對一些小數目的錢根本不放在心上,隨意花費就像水流出一樣。
有時他把錢借給朋友,即使朋友不還,他也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。 婆婆剛搬來的時候,她自己掏錢買菜,李艷也沒覺得有什麼,畢竟婆婆的退休金並不低,一個月的生活費用也就是兩三千塊。
然而,有一天晚飯後,婆婆突然提出,要求兒子和兒媳婦每月給她2000塊錢的零花錢,另外還要留下2000塊作為生活費。 李艷一時愣住了,因為婆婆每月的退休金已經足夠她生活了,為何還要多要這麼多錢呢?
雖然丈夫掙得還算不錯,但是李艷一個月的工資也只有4000多塊,她算了一下,要是滿足婆婆的這兩個要求,她每個月的工資就會被耗盡。
李艷沉默不語,丈夫則大大咧咧地說:「媽,你要這麼多錢幹什麼呀?你一個月的退休金6000塊已經夠用了,不夠的時候我再給你不行嗎?
你放心,我們以後會好好照顧你的養老。」 婆婆臉色一沉:「兒子啊,我把你養大可不容易,我不是為了要零花錢,我和你姐姐商量好了,她也願意給我2000。
這樣一來公平公正,也算是你們對我的盡孝心。至於那2000的生活費,不是我一個人用,你們兩口子用了不是嗎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