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我也沒有多說什麼,畢竟是自己的兒子,我心心念念,就指望他給我和我老公養老。現在我的身體還硬朗,我老公也能照顧好自己,那我去兒子家當免費保姆,也不虧。
於是我答應了,留下老公一個人在村裡,去了兒子家。果不其然,到了兒子,就歇了一天,兒子和兒媳婦,就給了我一堆事情,說是讓我有家庭的參與感。
我聽完之後,哭笑不得,說啥參與感,家裡的事情都讓我一個人包圓了,難道他倆不需要參與感?但我還是滿口答應,家務活這些,我也做習慣了,能堅持。但因為我沒有退休金,所以在經濟上,沒法貼補家裡。
換一句話來說,我過來之後,需要兒子和兒媳婦給我錢,來買菜和付水電費等等一些開銷。 說起來,這個應該也是理所應當吧?我做了這麼多事情,就吃口飯,應該也是辛苦所得。但我沒想到,兒媳婦很不滿。
她認為別人的公公婆婆,不僅過來幫忙做事、帶孩子,還承擔了生活費,出錢又出力。而我一毛不拔,還吃了她家的飯菜。我們都知道,這人啊,一旦有不滿,那肯定會累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