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,在我婚後不久,她們幾個就相約去家裡看我,但我那次正好工作沒時間,所以她們就在家裡簡單坐了一會。就在那期間,婆婆從頭到尾都沒有招待過她們一下,甚至連客氣話都沒有說,而且其中一個閨蜜還告訴我,當時她親眼看到我婆婆滿臉嫌棄的摔東西。後來她們覺得不好意思了,就準備離開了,結果她們剛走出門,婆婆就在後面說了這麼一句話:「一群村裡的丫頭片子,以後不要再來我們家了。」
聽完閨蜜們的敘述後,我氣得都手抖了,再怎麼說我都已經是他家的人,我的朋友們過去,她竟然這麼不給面子。我越想越氣,之後我直接就給丈夫打去了電話,我明確告訴他,想要繼續過日子,那就現在找房子,我要搬出來和婆婆分開住。你們說,我這樣做對嗎?
(圖源網絡,圖文無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