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工作後,尤其是結婚後,和娘家媽媽產生的分歧,就是她總是把我給她的錢和東西,轉頭給了弟弟。我和我媽說過,我說我給你花錢、買東西,我一點都不心疼。
但你要是拿著這些,去讓弟弟過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,我會很不舒服。這樣做,你既讓我不舒服,其實也寵壞了弟弟。 但我媽總是不置可否,要麼說我給她的錢和東西,既然給了,就不要追問去處。
要麼就說,自己心裡有數,而且兒子怎麼會對自己媽媽不好,說我想太多。我無奈之餘,也只能見一次說一次,但做不到不管不顧,畢竟我媽養育了我,也對我很好,現在也說了後悔以前沒有多心疼我一點。
我對我媽徹底放棄,知道自己被耍了,是因為我媽把我給她買來的養老房子賣掉了,換成了孫子的學區房。
老房子太舊了,實在沒法住,我媽又不願意去和弟弟一家一起住。我當時和我老公一起,創業做生意,雖說很辛苦,但收入不錯。
我心疼我媽,也知道我弟弟能照顧好自己的家庭就不錯了,不會管我媽以後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