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我老公,就是在工作中認識的,因為他家就在鎮子上,又有親戚和我一個村子。所以對我的一切,都挺了解。我公公婆婆一開始其實不同意我們的婚事,畢竟我爸媽重男輕女,我弟弟又遊手好閒。
加上我當時活脫脫就是扶弟魔,任何父母都不願意有這樣的兒媳婦。但我老公心疼我,堅信我能轉過彎來,所以堅持要娶我。
當時我爸媽提出來要10萬彩禮,這個金額,在我們當地,算是很高了。我老公為了婚事順利,點頭答應。說起了,要了這麼多的彩禮,一般娘家是有底氣的。
換一句話來說,就是會給女兒陪嫁差不多金額的嫁妝。但我當時就和我老公說,我媽一毛錢都不會給我的,你娶我就是一個錯誤。 答應給這麼多彩禮,更是錯上加錯。
但我沒想到,我媽雖說沒給別的嫁妝,但把彩禮還給我了。婚禮前,我媽給了我一張陪嫁銀行卡,說家裡的情況我也知道,她沒法把10萬彩禮都給我,所以就給我6萬。
我當時很高興,雖說這錢本來就是我婆家給的,但我早就有心理準備,我媽一毛錢都不會給我,現在冷不丁讓我帶回去6萬,我肯定高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