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往一年多後,李明就向我求婚了。那時我激動又緊張,覺得自己就要成為這個富裕家庭的媳婦了。 結婚後的一段日子非常甜蜜。李明經常帶我出去吃飯看電影,每個周末也會出去旅遊。
然而好景不長。當李明媽媽開始過問我們的家務事時,問題就出現了。李明忽然提出我們夫妻之間實行「AA制」,每個人的工資收入都自己支配,家裡的開銷統一AA。
我起先不以為然,覺得這也很平等。直到有一次,我想給自己父母買份禮物,李明卻不肯給我家用的錢。 我跟李明大吵了一架,但他堅持這是公平的。
沒辦法,為了家庭和睦,我只能忍氣吞聲,接受了這種AA制生活。 我開始覺得,原來婚後生活不是我想像的那般美好。和愛情相比,現實是那麼地殘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