算是勉強讓對方同意,剩餘的錢,給了一個期限。要不然,還是得坐牢,而且好不容易說好的婚事,也會直接泡湯。婆婆這次過來,就是指望我們能幫忙出50萬,30萬還債,20萬辦婚事。
我心中冷笑,一口回絕:「沒錢!我倆工資加起來還沒1萬,房貸和家裡開銷,還要給你們生活費,哪裡還有餘錢。」見我拒絕,婆婆開始罵我沒良心。 我老公就這麼看著婆婆罵我,婆婆罵累了,朝我嚷嚷:「我不管,反正你家就要給50萬。
沒錢就去娘家借,要不然就把房子賣掉,反正不能看著你小叔子的後半輩子被毀掉。」說完居然還坐到了地上,抱著我老公的腿不撒手。我氣笑了,婆婆對小叔子,已經不能用偏心來形容了,對我老公這個大兒子,完全是沒有心。
我和我老公結婚4年,當初我娘家爸媽是不同意這門婚事的,因為我婆婆強勢,我小叔子不務正業。我爸媽說,結婚嫁人,對方的家庭在很多時候,甚至比本人還要重要。
但我聽不進去,我認為我和我老公結婚,婆婆和小叔子怎麼樣,和我們有啥關係?婚後我才意識到,不僅有關係,關係還很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