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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年來,看上去他賺的錢是比妻子賺的多,可真正撐起家的卻是妻子。
從結婚到現在,家裡的一切事務他都沒有管過,無論是孩子還是老人,都是妻子在照顧。
他只是每個月把生活費給妻子,而妻子需要給家裡添置東西時,他還會嫌棄她花錢手太大,不會過日子。
但其實,打開衣櫃一年基本上都是他的衣服。作為一個女人,衣櫥本應該是五彩繽紛的,可是妻子往往好幾年都不添一件像樣的衣服。
這麼多年來,他在家裡的角色幾乎可有可無,只是安心享受著妻子付出的一切,認為所有的事都是妻子理所當然要做的。
出院後,張先生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,因為他知道說什麼都已經晚了。即便留住她的人,也留不住她的心。
多少夫妻,年輕時因為愛情走到一起。可是在過日子時,卻把對方的付出當成了習以為常。女人天生就該帶孩子做家務,天生就該照顧老人。
但實際上,婚姻是兩個人的婚姻,不是一個人的責任。只有一個人撐起來的不能叫作家,可惜年輕時太多人不以為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