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械廠當初效益還不錯,我也是屬於技術人員,因為出身農村,行事作風也很低調,因此在單位人緣不錯。 有一天同事劉姐問我談朋友沒有,我實話實說講沒有。
結果劉姐高興的說:「那就好,小武,我給你保個媒,我老公的堂侄女雲飛在師範附小當老師,我準備介紹你們倆認識。」 看劉姐古道熱腸,再說我是靦腆型的人,指望自由戀愛根本不可能,何況單位幾十號女同事年齡段不同,有年齡相仿的,卻名花有主了。
因此我答應劉姐跟雲飛約個時間見一面。 在劉姐家我第一次見到了雲飛,她給我的印象不錯,長的文文靜靜,也是我喜歡的類型。
就這樣,我和雲飛談起了戀愛。 雲飛是市西郊的,父母從事蔬菜種植,家裡還有個哥哥,她本人是中師畢業。 廠長得知我談戀愛後,特意照顧我,把倉庫旁邊兩間堆雜物的房收拾出來,讓我結婚用。 只不過說好了,是暫時借住。
那兩間房看上去有些破舊,但「寒窯雖破能避風雨」,我利用晚上下班時間,自己動手,把房子能修的修,能補的補,也算煥然一新。
不久我和雲飛訂婚了,岳父母提出要給6千塊錢彩禮。 當年6千可不是小數目,但父母一口答應他們手裡有錢,隨後就把日子也擇了。
記得我大娘當時說:「還是兒子娶媳婦划算,雖然你們家給了彩禮錢,但到時候娘家多多少少也會陪嫁的。」 大娘說這話的意思是根據我們老家女兒出嫁時的風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