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老劉是在公園裡相識,當時我們都跟隨公園裡的太極拳師傅學拳,交流的比較多。 熟悉之後,老劉時不時地就請我和另外幾個新學員吃飯,偶爾還會在他家小聚。
時間長了,等到再去他家小聚的時候,他們在廚房忙碌,我就幫他簡單收拾一下客廳衛生。 久而久之就有人就起鬨,說我們不僅有共同愛好,還能互補,一個做飯,一個收拾,乾脆在一起。
說者無心,聽者有意,幾次後老劉就對我上了心,總會在晨練的時候,帶些我愛吃的東西。 我們相處半年後,我本想著搭夥在一起就好,不合適隨時可以散。 誰知,老劉卻說要在一起慢慢老去,必須領證才能給彼此一個保障。
我們兩家人在一起見面之後,大家都滿意,老劉給我買個金鐲子,5萬彩禮,算是簡單儀式。 再婚前,我們就寫好了協議,婚前的財產歸各自的子女,婚後我們兩個人退休金放在一起花,結餘存在共同賬戶裡。
最初的那兩年,老劉的兒子一家三口經常過來吃飯。他孫子讀初中後,我們又去照顧老人一年,去年才算真正安心過二人世界。 我們共同賬號裡也有幾萬塊錢,雖然不多,但我也很知足,覺得老劉是真心跟我在一起過日子。
然而,還是我想多了。我過生日,老劉從自己以前的積蓄裡給我發了5萬塊錢的紅包,還說了很多的好聽話,讓我認為自己的後半生有了溫暖的依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