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倆口都是老師,說話做事,文文雅雅有商有量,也都基本能自理,一個月給我兩萬五,吃住都在他們家,到月給工資,比我當清潔工的時候掙的還多。 做什麼人家吃什麼,也從來不要記賬,從來不懷疑我買菜貪污錢什麼的。
有人再說我不孝,我也懶得跟他爭辯了。 讓他們說去吧,公道自在人心。 有時候,在金錢面前,親情不值一提。 你們說,我做的對嗎?
無論是兄弟姐妹還是自己的父母都一樣 沒有錢想做一個孝順的子女都難, 往後餘生,我想開了,父母那邊,我買點吃的喝的送回去, 打掃衛生就走, 有事情,我也出錢。
大家一起給他請保姆也行, 反正我也不伺候了, 再說房子我們做女兒的 也沒有份, 我圖什麼,我本來圖自己的心安, 但是現在, 我再也不想和他們牽扯親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