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退休,孫子出生,親家夫妻幫忙帶娃,而我不能不出力也不出錢,只好把8千多的退休工資,拿出8千給兒子家作為孫子的奶粉錢。
等到孫子上學了,我也不想再給兒子家錢了,兒媳卻不願意了,就想著讓我把市區的小房子也賣了,把賣房款給他們置換套大點的學區房。
我覺得,自己作為母親,已經盡了自己的能力,既給他們買了婚房,又資助了好幾年孫子的奶粉錢,如今這套小房子的房款,就是我未來晚年的養老錢。
兒子兒媳覺得我每月還有退休工資,沒必要拿著這麼多錢存在銀行,應該為自己的孫子考慮,就該拿出來資助他們改善生活。 由於我的堅持,兒媳生氣地拉著兒子,帶著孫子,從我家走了,而且這一走就是五年。
期間,我曾想過,要不就把這200萬給了兒子算了,這樣還能換回點兒子的孝心。 但轉念一想,如果我把200萬給了兒子,他們依然不孝,那我豈不是一無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