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的第 二年母親就懷孕生下了我,外公外婆都很高興,外公一直念叨著:「我宋家有後了……」
父親雖然也很高興,但看上去有些惆悵,外公看了出來,他告訴父親:「女婿,我知道你應該想起了親家公親家母,你怕絕了你們老林家的後,這樣,女婿我答應你,如果春梅再懷孕,生下來的孩子就隨你姓,罰款我幫你們出!」
聽了外公的話,父親還是很高興的,外公給了他希望,可在接下來的10多年裡,母親沒有再懷孕過;不過除了沒有跟自己姓的孩子,父親的日子還是過得很好的。
母親賢惠,我也活潑可愛,外公外婆對父親很尊重也很好,父親做木工的錢自己拿著,給外公酒坊幹活,外公發他工資,家裡不管吃的用的一些日常開銷,都是外公外婆出的,父母不用花一分錢。
外公外婆的老房子一直是出租的,我16歲的時候,村裡的老房子改造,做了一條商業街,統一造成了4層半的臨街店鋪。
造房子的錢是外公外婆出的,房子造好以後,外公把房子直接寫到了我的名下,說家裡的家產遲早都是我的,說晚一點給不如早一點給,省得以後過戶還需要一筆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