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到彩禮時,我爸媽說:「現在社會上這彩禮越來越高,我們家就沒這些要求,我們也不多要,就拿十萬塊吧,這個錢也算是小兩口未來的家庭啟動資金,等結了婚,就把這十萬交給小芸和建軍。」
建軍的爸媽聽到我父母的話後,也表示贊同,然後他爸媽還提議兩家一塊拿出點錢來,湊夠首付讓我們小兩口買套房子,我爸媽這邊也是完全接受。
建軍父母說:「我們兩家子一家拿出二十萬,這樣就是四十萬,再加上他們小兩口攢的錢,就足夠付首付了。」 就這樣我們兩家子就算是把親事定下來了,半年後我們就登記結了婚,在市區一家比較不錯的酒店舉行了婚禮,兩邊親朋好友都來了,現場非常熱鬧。
結了婚後我們兩口子就帶著錢交了首付,離我們兩邊父母不遠處買了一套房子,房子不能立即交房,所以我們就想著先回公婆家住一段時間,等交了房裝修完散散味再往裡搬。
其實我的本意是想先在外邊租個房子住的,這樣也不用麻煩公婆了,但是建軍說家裡是四室的,房間足夠多,還能省點錢,不如搬回去了。 我跟建軍商量了一番,最終還是決定去公婆那裡住一段時間。
不巧的時,就在我們決定搬回去的前兩周,小姑子李穎回來了,經過一番詢問才知道,原來是她懷孕了,來之前還跟她婆婆吵了一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