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老城區改造,我的房子拆遷,分了兩套新房和四十六萬的拆遷款。思前想後,我決定用四十六萬拆遷款和積蓄買一套一居室自住。分到的兩套房子,給我兒子一套,等他留學回來當婚房。另一套給我女婿,等手續辦完了就去過戶。
我今年62歲,四年前老公突發心臟病去世了,這幾年一直是一個人生活。我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,女兒是姐姐,比兒子大五歲。我女兒是典型的乖乖女,從小懂事溫順。大學畢業後,安安穩穩地考了教師編,在我們市裡做初中歷史老師。
女婿也是老實本分的孩子,跟我女兒在同一所中學做老師,教數學。當初他們談戀愛的時候,我跟我老公都非常滿意,倆孩子結婚後十分恩愛,基本上沒用我們操過心。
可惜我女兒命不好,六年前去外省參加教學交流會的時候,遇上了車禍,年紀輕輕地就丟了性命。我老公驚聞噩耗,急火攻心,直接暈倒了。我老公本來就有心臟病,又經歷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傷,從此一病不起。
女婿跟我們一樣傷心,但懂事的他,很少在我們面前表露對我女兒的思念。反而經常帶著孩子看望我們,讓孩子逗我們開心。每到周末、假期,他都會來家裡幫我做飯、打掃、照顧我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