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是在那次「善意的謊言」里,我撞見了前夫和我閨蜜之間的好事。
閨蜜是我上班後認識的同事姐姐,她比我大一歲,跟我前夫同歲。我們因都喜歡讀書,寫小作文,也曾一起給紙媒投稿。
只是,我忘記了人性幽微之處的惡,那就是,見不得你好的人,往往是對你最熟悉的親近之人。經過幾次分享稿費後,我學會了沉默是金,低調奢華地獨自芳香。
閨蜜什麼時候跟我前夫搞到一起,到現在我都不知道。
我那天沒有提前告訴前夫我要回來了,而是,悄悄地去商場給前夫買了他喜歡的打火機,想著作為他的生日禮物,給他一個驚喜。
當我花完了自己的稿費,買了前夫曾在商場看了好幾次,都捨不得買的打火機,我又買了一件非常有感覺的內衣,想著我們好久都不曾在一起享受夫妻生活。
當我悄悄地打開大門,聽到臥室里那種強有節奏的聲音,我一下子就軟了,坐在沙發里,無聲地落淚。
安靜地等著,等到閨蜜穿著前夫的背心出來去衛生間,她大喊了一聲,前夫立刻從臥房裡沖了出來,衣不遮體,看到我,他也是嚇了一跳。
隨後閨蜜迅速穿好衣服,走到沙發邊上跟我說,對不起!拿起她的包轉身走了。
前夫穿好衣服跪在沙發前,把頭埋在我雙腿上,祈求我原諒他。
我不知道該怎麼做,只能默默地流淚,腦子裡儘是我和前夫這一路相伴的美好場景。
我跟單位請了年假,跑到海邊居住了半個月,等我再回來,我還沒有說什麼,前夫直接提出離婚。
當時我還在懵圈,心想受到傷害的是我,而他居然先提出離婚,而且是那種寧願「凈身出戶」也要離婚的姿態。
後來,我聽別人說,是閨蜜的老公知道了,把閨蜜打了一頓,還拿著傢伙,把我前夫堵在路上,暴打了一頓。
閨蜜離婚了,前夫要給她一個交代,所以,前夫必須跟我離婚。
雖然我和前夫離婚十二年了,他和我閨蜜也早已領證再婚,但不知道為啥,他們一直沒有孩子。而且,我前夫在我兒子上大學時,一次性給了他五萬塊錢的學費。
聽兒子說,前夫每月還會給他發一千五的紅包,既不說是生活費,也不是什麼,每月都給。
到如今,我對閨蜜的怨氣早就沒了,因為不值得。可我對前夫始終忘不了,每每夢到的還是我們曾經的美好,甚至有時會在午夜自己哭醒。